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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试行政府指导价
   发布者:jianhe99 发布时间:2012/6/2 阅读:626次  【打印此页】 【关闭
 
 本报讯(记者 张维)为规范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市场价格行为,指导出版单位合理定价,切实降低教辅材料价格,昨日,陕西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发出通知,对列入《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的教辅材料试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总体保本微利的原则统一制定印张基准价格,限定发行费用标准。

  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中小学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方面的图书。根据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和选用的现状,实行不同的价格监管政策。对未列入《公告》的其他中小学教辅材料,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公告教辅材料印张价格按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基准价格执行,公告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占零售价格的比例不得高于35%。按照要求,凡列入《公告》的教辅材料,各出版发行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上的相关价格政策,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提高定价标准或变相提高定价标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等环节,以拿取折扣、索要赞助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各地要继续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辅材料行为的力度;加强对教辅材料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的检查;教辅材料坚持学生自愿选用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强化教辅材料价格政策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秋季学期起,我省公告教辅材省公告教辅材料印张价格按料印张价格按不高于国家规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基准价格定的基准价格执行执行,,公告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材料发行费用标准占零售价标准占零售价格的比例不得格的比例不得高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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