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24日电(记者沈汝发)福建省物价、教育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规定,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根据规定,根据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和选用现状,实行不同的价格监管政策。对进入福建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试行政府指导价,统一制定印张基准价格,限定发行费用标准;对福建省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
福建省要求,各有关出版单位要合理制定各类教辅材料价格,并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等工作,标明价格监督电话。在每学期开学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教辅材料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进入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各出版发行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提高定价标准或变相提高定价标准。
福建省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等环节违规收费行为治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等环节,以拿取折扣、索要赞助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
福建省将全面加强教辅材料市场综合治理。根据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建立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制度,坚持学生自愿选用原则;加强对出版、发行、印刷中小学教辅材料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出版发行秩序;加强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继续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辅材料行为的力度;全面强化教辅材料价格政策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